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为:立案、调查取证和处理三个阶段:
一、立案。凡举报和在统计工作、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,经贵阳市统计执法大队审查后立案。
二、调查取证。已确定立案的,由统计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取证,取证材料为定案的主要依据。
三、处理:调查取证后,确认有违法行为的单位,由贵阳市统计执法大队办案人员提出处理意见,经大队负责人统计签字后,分不同情况对违法单位发出《违法处理意见书》或《统计违法罚款决定通知书》,被处罚单位对处罚有异议可申辩,也可申请我局举行听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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